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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区自发试点协调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08-7-2 9:16:00 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互协调这个难题,正在被“自下而上”地突破。

  6月30日,记者从“2008中国(北海)地交会”上获悉,广西、浙江、山东、广东等多个省区自发进行了“两规协调”工作的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中国土地学会副秘书长邵捷传告诉本报,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在浙江召开了一次“两规协调”的现场会,将浙江的经验向全国推广,出席这次会议的正是两部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邵捷传表示,浙江等省“两规协调”工作已经推进到了省级层面,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对此高度关注,目前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在不改变两部门分别管辖的情况下,尽可能大地推进“两规协调”。

  “自下而上”

  广西北海市国土局局长张文军告诉记者,为落实“北部湾”区域规划,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个月前展开了全区的调研,力求落实北部湾规划中关于土地制度创新的精神。

  与此同时,加入北部湾经济圈的北海、南宁、钦州、玉林、防城港、崇左等6个城市,需要根据国务院新批的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广西自治区政府要求,6个城市在城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中,尝试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董黎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西部分城市已经实现了地级市级别的“两规协调”工作。前不久柳州市的城市规划修编中,就采取了国土和建设两部门合编的办法,基本上达到了“无缝协调”。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由土地部门制定并修编,而城市建设规划由建设部门负责。长期以来,两个规划编制部门不互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而且编制标准、技术手段不统一,无法对接协调。

  两个规划不协调的直接后果是,城市建设土地资源浪费,不能实现集约节约用地,而且两规“打架”的时候,很容易让地方政府和违法用地企业有借口可寻。

  邵捷传介绍,两规协调的根本点在于用地的精神。以前,城市建设规划从城市发展着眼,强调多用地,快速扩张城市规模。而土地利用规划则从土地保护入手,严格限制各类用地规模。

  是否推动两规协调,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用地的态度。如果地方政府希望扩张型使用土地,反而不会积极推进两规协调,还可以在出现问题时,从两规不协调中寻找借口,逃脱责任。

  而在国务院层面,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谈到“两规协调”时,第一反应都是“谁统领谁”的问题。两大部门都想主导“两规协调”,因此“两规协调”问题谈了多年,成效不大。

  从去年开始,浙江等几个省份开始积极“自下而上”地推动“两规协调”工作。

  分析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因,邵捷传认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严格保护耕地政策是主要原因。浙江等地经济发展向集约型转变,而且省内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年下降,为保证经济增长,浙江、山东等经济强省就必须寻找城市内存量土地去挖掘潜力。

  而如果土地利用真正走向节约集约,“两规协调”则不可避免。建设和国土两个部门互通各自的资料信息,统一行业标准,可以实现科学规划和互通有无,做到“一个规划,服务经济”。

  邵捷传介绍说,浙江等省的经验主要是统一标准、资源共享上。例如对城镇居民的界定,城乡土地的基础统计数据共享,城市建设用地变迁等资料进行共享,可以解决两部门制定规划时,信息不全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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